己不会被亲情束缚。
所以一劳永逸的办法,就是把所有的住址都换掉。
再说,我现在手里的房子确实有点多,全都是带郝梅和女儿度假的时候买的。
她们娇气,住酒店总嫌这嫌那的。
为了以防万一,我也让人查了一下林旭这个人。
他走前的那个眼神,像财狼。
办完这些,我去公司推掉了原定的行程,也推掉了部分工作。
手头上的事,基本都交代给助理,还有执行经理人。
没了郝梅和陈恬,我也就不想那么累了,我也该去享受属于我自己的人生。
我打算先去巴黎岛度个假,再去洱海散散心。
公司的事处理好,我回家拿上证件,简单收拾好行李,也给保姆们放了假,说走就走。
三天后,我收到了林旭的所有资料。
林旭的原身家庭并不好,父亲是个酒鬼,喝醉就家暴。林旭的大学文凭是假的,事实上他初中就鬼混,经常参与打架斗殴,被学校劝退了。
林旭十几岁就开始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了,从来没有具体的工作。打工是不可能老实打工的,但总能有办法混口饭吃。曾经还因为偷盗蹲过局子。
看完简短的不能再简短资料,我深吸一口气,摇头又长长吐出去。
爱神?
呵呵!
十天后,我在感叹卢浮宫的宏伟时,收到了周律师的短信。
郝梅婚内转移的财产悉数被追回。
林旭那边除了房子和车子被扣了下来,其它的钱一分也没要回来,早被林旭花光了。
郝梅为了还上这部分钱把那些奢侈品全卖了也没凑够。
我告诉周律师可以到此为止了,她们身上纵使还有点钱也支撑不了多久,我也不是非把人往死路上逼的人。
一个月后我转战洱海,在这里碰到一个青春靓丽的女孩。
她笑起来阳光明媚,让人很难不心动。
其实这么些年,随着事业的成功,在我身边花蝴蝶似的女人不计其数。但我始终保持着对婚姻的忠诚,对她们冷脸相待。
我一直认为,爱应该是忠诚的,我不该做伤害家庭的事。